陶傑【585】跳鯊魚
閱讀往期:陶傑【584】國企的硬傷
波蘭女模特兒為了吸引擁躉,即俗稱的「吸粉」,砸毀華沙公園一座十九世紀天使雕像的鼻子,結果惹起眾怒,被逼公開道歉,而且得失一家廣告客戶,可以說是偷雞不成倒蝕一把米。
這種行為,美式英語稱為「jumping the shark」(跳鯊魚),出自七十年代末,有衝浪者為了吸引注意力,企圖跳過鯊魚,孤注一擲,故作驚人之舉。
故作驚人之舉漸漸形成潮流,因為社交網絡的普及和深入生活,在社交網絡上吸引注意力,贏得關注,發展成為一門生意,而誕生了「網紅」的新型職業。
波蘭雖然有陰影,但年輕人不像今天西歐或美國的極左青年,對西方傳統文化懷有成見甚至仇恨,這名女模特兒做出這種腦殘行為,僅僅是受到社交網絡潮流的鼓動。
本來當模特兒很簡單,會擺甫士,為時裝雜誌拍照片就足矣。但是科技和網絡推波助瀾,時至今日,單純拍照片拍廣告還不夠,還要兼顧經營網紅的身份,難度大大提升,必須出盡法寶,因此腦殘式的「跳鯊魚」行為愈來愈常見,代價可能是增加點擊率,但也可能是意外死亡。
有見風氣至此,英文又有「Don’t make stupid people famous」(勿令蠢人揚名)之說。Famous本來專指美名,崇尚個人價值,譬如才華、成就、德行,即使女明星也不能只憑美貌,要有見得人的作品。惡名則稱為 Infamous,聲名狼藉,惡名昭著。
今日之「名」,美名已經少之又少,多得是虛名,更從所謂的「15分鐘名氣」不斷緊縮,直到以分秒計,以點擊率計,醜陋、愚蠢、裝瘋賣傻,都可以在剎那間出名,享受萬眾注目。
虛名盛行,不只是社交網絡的甚麼KOL,連政客也「網紅化」,為保個人權力地位,也都不惜蠢蠢欲動,一舉「跳鯊魚」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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